11月22日,深圳海关所属福田海关查获一批废旧液晶玻璃面板“洋垃圾”,共计4.8万块。
该关在福田保税区货运进境渠道,对某物流企业以保税仓储转口方式申报进境的液晶玻璃面板货物实施查验,发现部分货物存在玻璃面板粘连、印刷电路破损现象,疑似固体废物。经鉴定确认,上述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目前该案已移送处置部门进行处理。
海关提醒: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