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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终止收购ITO靶材龙头映日科技的51%股权

2025-06-27 14:14920

6月26日晚间,呈和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显示,呈和科技原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映日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不低于51%股权。双方《收购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但未能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特别是关于业绩承诺方的安排在沟通过程中发生了较大变化,降低了公司对本次交易及未来整合的信心。因此,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呈和科技还表示,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带来不利影响。

回溯本次交易,今年4月8日晚间,呈和科技发布公告,公司及关联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映日科技51%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将实现对映日科技的控股。

彼时,呈和科技表示,公司实现对映日科技的控股后,可在客户资源共享、品牌影响力相互促进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快速切入显示行业,加快业务拓展。

资料显示,映日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性能溅射靶材研发、生产及销售企业,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生产的高性能溅射靶材作为电子设备制造行业的重要基础材料之一,也是半导体显示面板、触控屏等制造领域所需使用的关键材料,可应用于消费电子、光伏、汽车电子等领域。映日科技是国内首批掌握大尺寸ITO靶材制造工艺的企业之一,下游客户包括京东方、惠科、TCL华星光电等主流面板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收购之前,映日科技曾申请IPO。

2021年6月,映日科技开始接受安信证券(现国投证券)的上市辅导,并在2022年4月正式提交创业板申报材料。2023年1月,交易所发出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这一般是IPO进程中的最后一轮问询。但次月映日科技主动撤回了材料,公司对IPO发起的首次冲击就此告终。

根据撤回申请文件,公司撤回IPO申请系“鉴于本次首发上市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本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首发上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023年6月,公司重新开始接受上市辅导,辅导机构仍为安信证券。2024年7月,国投证券提交了关于映日科技上市辅导工作的第四期进展报告,此后再无下文。

直至今年申请新三板挂牌。2025年2月28日,映日科技披露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新三板挂牌材料被正式受理。

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8月,映日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4.34亿元、5.22亿元和4.1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449.92万元、10238.55万元及7799.05万元。

然而根据2025年3月7日,新三板挂牌审查部向映日科技下发审核问询函显示,公司前任实际控制人罗永春因于2013年至2015年经营厦门映日期间接受供应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于2021年7月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目前缓刑尚未结束。

新三板挂牌审查部向映日科技问询:“罗永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是否与映日科技相关,是否可能追究映日科技法律责任;罗永春转让映日科技股权是否真实、有效,张兵是否真实控制映日科技,是否存在为罗永春代持的情形等。”

映日科技回复称,“经核查,罗永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所涉及的公司主体为厦门映日。与映日科技无关,不涉及追究映日科技法律责任的情形。”

此外,映日科技多名股东还与其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映日科技实际控制人张兵曾长期在公司客户长信科技处任职。

新三板挂牌审查部向映日科技问询:映日科技客户间接入股公司及客户关联方入股公司的背景原因、入股价格及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低价入股换取客户订单,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等。

3月26日,映日科技回复问询称,上述股东的入股价格公允,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通过低价入股换取客户订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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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终止收购ITO靶材龙头映日科技的51%股权
6月26日晚间,呈和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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